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修订(制定)实践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实践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文件,是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课程教学水平,尽快与我校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相适应,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实践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

1.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体现课程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中的中心作用;

2.紧跟知识最新发展,凝炼课程特色,突出能力培养,体现课程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践性;

3.文字清晰、意义明确,术语及定义准确、规范。

二、实践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与实施

()内容

实践教学大纲包括本实验(实践)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范围,选择教学内容的主要依据等。要求文字严谨、名词术语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

修订时要严格按照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培养方案所设置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名称、课程编码、学分、学时数(周数)等规定进行,明确考核要求,提出适用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参考书等。

2012版实践教学大纲制定后的新增课程、新开专业须新制定教学大纲。同名课程学分不同、课程编码不同或者教学要求有明显差异的,应分别制订。专科、高职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暂不修订,但新开专业、新增课程须新制定教学大纲。

()要求

1.各专业实践教学大纲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习(见习)环节教学大纲分类进行修订。其中,实验教学大纲指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包含在理论课程内的实验内容并入相应的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内);实习(见习)环节教学大纲按照列于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实践类课程进行修订。

2.实践教学大纲修订完成经学校批准实施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实施

1.各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各类实验教学大纲、实习(见习)环节分别由课程承担学院按专业修订并汇编;跨学院课程由课程承担学院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后组织修订,修订后交至学生所在学院按专业课汇编,收集整理后报教务处汇编。

2.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修订工作。大纲修订完成后应由各专业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初审,各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

三、教学大纲的结构及内容

()实验教学大纲

本实验教学大纲指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包含于理论课程内的实验内容参照此要求并入相应的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内。

1.实验概况:包括适用专业、课程编码、课程性质(单独设课和课程包含)、制定单位、执笔者、审定时间、审定单位。

要求:

1)适用专业:按专业教学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或方向)填写。

2)课程名称必须与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教务管理系统)中名称一致;

3)单独设课课程总学时要与实验总学时完全一致,并有单独的学分和考试成绩;

学院内同一实验适应不同专业时只编写一门实验教学大纲(按实验学时最多的专业编写),依次填写全部专业(或方向)名称,并注明不同专业实验内容的课时数和不同要求。

2.实验课的性质、任务与目的

3.本实验课的基本理论

4.基本要求

5.实验项目的设置与内容提要

1)实验项目名称;

2)实验学时;

3)实验类型;

①演示性实验:以直观演示的形式,使学生了解其事物的形态结构和相互关系、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教学过程。

②验证性实验:以学生为具体实验操作主体,通过现象衍变观察、数据记录、计算、分析直至得出被验证的原理、理论或结论的实验过程。

③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④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按照本科教学评估要求,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应≥80%

4)实验要求:即按照教学要求,划分该项目属必做或选做。

5)内容提要:简要叙述实验项目内容。

6.考核方式与评分办法

1)实验报告:本门课程对实验报告的要求(应包括对报告内容的要求)。

2)考核:包括考核形式、考核成绩确定以及实验课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等内容。

7.本实验课配套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实习(见习)环节教学大纲

1.实践概况:内容包括适用专业、课程编码、实习(见习)环节名称、制定单位、执笔者、审定时间、审定单位。

2.目的和任务:本实习(见习)环节在学科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该实践环节应达到的教学要求。

3.实习的内容与要求:应列出本实习(见习)环节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并详细列出相关实习要求,出重点、难点等。

4.实习计划:教学时间、地点与学分:包括实践教学过程的进度安排、学时分配情况等。

5.实习学分。

6.实习形式: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

7.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应对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成绩的组成、评分标准及比例等做出具体说明。

8.参考教材及参考书目

四、其它

()实践教学大纲的格式应与本文附件提供的格式相统一。对于个别特殊专业,有关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和专业特点,对提供的体例进行适当修改,但必须保持学院内格式统一。

(二)汇编实践教学大纲时,每个专业为一册,实验教学大纲和实习(见习)教学大纲分开编写汇编,每册必须有目录(以实验课程名称或实习(见习)名称为单位编写目录)。

教学大纲一律使用Word2003版,A4纸纵向排版,上下页边距分别为2cm,左右页边距分别为2.5 cm ,宋体,标题字号为四号(黑体),正文字号为五号,标题为黑体,内容为宋体,行距为1.0倍行距。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修订,并于2016510日前将定稿的教学大纲纸质稿、电子稿及教学大纲修订审批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关于修订(制定)实践教学大纲附件

教 务 处

20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