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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院选课课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8   点击数:

各院(系):

开设院选课是拓宽学生知识视野,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给学生提供数量充足、具有特色的高质量选修课程,现面向全校征集课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主讲教师须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开课的教师根据课程类型和专业特长自主确定课程名称,课程内容以学科知识的普及和学生视野的拓展为宜。

3.最多申请1门课程(可申请开设多个平行班),凡申请开课的教师需填写课程内容简介。

4.院选课开课时间为每学期第6周,开课8周共32学时。

5.各院系要积极组织,鼓励并动员有学术造诣和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115日前将课程申报材料(院选课统计表、课程内容简介)送交教学科。

附件:1.院选课统计表

2.院选课课程内容简介

教务处

2015年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