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推动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先后印发了《咸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咸师院教字[2021] 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咸阳师范学院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咸师院教字[2022] 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文件,为更加深入地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领导机制

各二级学院按照《实施方案》《行动计划》文件要求,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细则,建立工作实施依据,将任务细化落实到负责人科室、教研室和工作人员,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人员合力推进。同时将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任务全落实。

二、传达学习文件精神

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院全体教师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集中学习《实施方案》《行动计划》,领会文件精神,做到学院教职员工人人理解方案要求、人人提高思想认识、人人担责,积极参与,提升能力。

为使学习讨论落到实处,要求全体教师结合文件精神和自身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讨论,提出落实《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的建议和意见。各二级学院须选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专题会议记录,教务处将对专题学习会议召开情况进行宣传。

三、扎实做好工作

(一)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1. 教师教学能力培训

(1)学校组织培训

学校将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分别于5月、6月、10月和11月为教师作专题报告各1次。各二级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参与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学校做好培训期间的管理、服务工作。

(2)各二级学院组织培训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学院教学能力培训计划(见附件2-1)定期开展教师专业基础能力、课堂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手段应用能力和教学研究等相关能力提升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各二级学院可在今年5月、6月、10月、11月共组织不少于4次的培训,教务处将于每学期末对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2. 教学练兵

(1)各二级学院教学练兵

各二级学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学院教学练兵计划(见附件2-2),5月起开展教学练兵,6月20日之前完成,组织教授、副教授、讲师及以下教师参加教学练兵。各二级学院要完善评选标准,改进组织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可设置教学标兵、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并给予相应支持表彰。教务处将于每学期末对竞赛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教研室基层教学组织的主体作用,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特别是课堂教学技能为核心,围绕“上好一堂课”,落实“练兵”任务,在学院范围内通过集体备课、团队授课、师生评课、研讨交流等日常教学各项活动实现以赛促练、以练促教的目标。

(2)校级教学练兵

学校拟于今年10月份开展校级教学练兵,在二级学院教学练兵的基础上,随机抽取教师进行校级教学练兵,与二级学院教学练兵获奖教师同台竞技,推荐优胜者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

3. 教学观摩

(1)各二级学院教学观摩

各二级学院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学院教学观摩计划(见附件2-3),分别组织学院教授、副教授、讲师及以下教师开展课堂教学观摩(要求观摩内容要与教学进度一致)。组织学院教师在课堂教学观摩的基础上,针对讲课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主题研讨,做到观摩活动与主题研讨相结合。组织学院教指委、教研室负责人、优秀教师等人员进行评议,对参加者进行综合评价,对观摩活动和评课交流活动情况做好记录、存档。

(2)校级示范观摩

教务处常态化开展教学观摩示范活动,每年邀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开展教学观摩,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学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教师课堂教育教学水平。

(二)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 推动课堂教学革命

(1)各二级学院要不断强化课程思政建设,引导学院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深入挖掘课程的思政内涵和元素,设计和优化课程的各个环节,把思政元素融入每门课程的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上。

各二级学院评选建设一批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申报遴选。

(2)各二级学院要持续推进“课堂革命·咸师行动”,引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改革,指导本院教师根据教学对象、课型特点、教学内容、实施条件等灵活组织教学。强化学习过程管理,认真查找课程改革与课堂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

(3)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基层教研室作用,做好教研室管理及考评,学院可自主评选优秀教研室,进行相应表彰,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教研室的申报。各二级学院要夯实教研室在制定课程标准、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学校将于10-11月组织基层教研室工作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各二级学院年度教学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学院人才培养的主体职责,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各二级学院可自主设立过程性考核试点课程,不断加大课程过程性考核力度,建立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习成效为导向的课程学业过程性考核体系。学校将对实施过程性考核改革的任课教师,在遴选一流课程、教育教学改革、校级过程性考核试点课程、教学成果培育等项目时予以倾斜。

(5)各二级学院要继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教风学风检查,对教师教学过程、学生学习过程、教学管理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引导教师牢固树立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严格要求学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对学生课堂上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表现要及时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将具体情况报告给所在学院,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学校将继续对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各二级学院领导小组检查教风学风情况,并对抽查结果每周通报。

2. 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大精品在线课程、慕课建设力度,实现课堂教学与课程资源同步在线。引导教师利用“超星智慧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辅导,通过常态化线上线下教学,为学生提供课前课后、丰富多元的学习内容,培养学生线上学习与线下训练思考的习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

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支持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改革的深度融合,加强慕课等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拓展课堂空间,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各二级学院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重点打造院级信息化课程建设项目,做好线上课程教学建设、课程建设,以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和实验实践课为主,变革技术手段,全力推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

3. 加强教学质量考核评价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让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专业基础课,学校将把各二级学院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情况纳入学院年终教学绩效考核。

(2)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要认真完成学期听课任务,掌握学院教学状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协助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改进管理,形成关心和重视教学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组织教研室定期不定期组织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听课评课,互相学习,共同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3)各二级学院要建立本院教学检查工作全覆盖制度,重点围绕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实习、试卷、毕业设计或论文等)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风气和学习效果等,开展学院自查,不断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从立德树人、担当使命、促进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二)统筹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安排,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和实施细则,切实做好相关安排。要把教师教学能力培训、教学练兵、教学观摩等活动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落实推进。把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课程过程性考核试点、教研室建设与管理等作为整体来思考,整体实施,一体化安排推进。

(三)注重实效

各二级学院要紧抓落实,注重实效,采取多种举措保证将实施计划和细则落到实处,为后续推荐优秀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竞赛打下坚实基础。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专题学习会拟召开时间计划表(附件1)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专题学习会开展情况进行督察。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5月27日下午18:00前将学院《实施计划》和《实施细则)报教务处教学科(1#109),电子版发至:113559579@qq.com.

联系人:王静       电话:029-33720543

附件:

1. 专题学习会召开时间计划表

2. 《****学院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实施计划》

2-1《****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计划表》

2-2《****学院教师教学练兵计划表》

2-3《****学院教师教学观摩计划表》

3. 《****学院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实施细则》

4. 《咸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咸师院教字〔2021〕34 号)

5. 《咸阳师范学院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咸师院教字〔2022〕5号)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