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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根据《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陕西省教育学会近日下发了《关于举办全省第十六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的通知》(陕教会【2022】6号),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努力探索改进教育评价方式方法研究,集中发现、培育一批优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推动广泛应用,学校决定举办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二、参评作品要求

1、作品文体:教育教学论文,教育调研报告,教育叙事,教育故事,教育随笔,教育教学札记等。

2、参评作品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以发现、研究教育教学问题为主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方法,努力做到主题明确,论点正确,论据有说服力,语言规范顺畅,谋篇结构合理。

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和网络下载,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参评作者须填写“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作品信息表”(附件1)和“参评作品登记表”(附件2)。请作者严格按照表格准确填写有关信息。

三、推荐限额

学校将从参评作品中择优遴选20项作品,组织参加陕西省第十六次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的推选。陕西省教育学会将聘请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奖项设一、二、三等奖3个档次。评选结果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1. 参评作品用A4纸单面打印,1式3份。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参评作品报送至1-111办公室。

3. 经学校评审遴选出的20项作品须提交评审费80元整至省上参加评审,费用由学校统一代收,收取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潘丽鹏

联系电话:029-33720476

附件1 优秀教科研论文和成果推选交流作品信息表

附件2 参评作品登记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