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组建陕西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的通知》(陕教体办〔2020〕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专家学者对学校美育教育的决策咨询作用,积极推进学校美育工作,现决定遴选推荐省级学校美育工作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协助开展学校美育工作的研讨、督导、调研、评估等工作。
2.为我省制定学校美育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
3.为我省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全国、全省艺术展演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评审服务。
二、遴选范围
1.推荐范围:全校艺术类学科专任教师,省级或国家级美育项目负责人。
2.学科领域: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指挥、绘画、设计、书法、篆刻、摄影、影视、公共艺术、美育理论与实践等。
三、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
2.教风优良、声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身体健康,热心学校美育工作,能积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有关活动。
3.各学院推荐的人选,需熟悉中小学艺术教育,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对美育课程和教学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和一定成果。
4.各学院推荐的人选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专业技术职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望。
5.文化艺术团体人选一般应具有艺术系列各专业技术一级或二级(正高、副高)职务。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在推荐专家时,应充分考虑本单位(地区)专家的专业分布情况,尽可能覆盖到美育学科各领域。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的遴选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2日前将《陕西省学校美育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和《陕西省学校美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美育库专家推荐命名)发送至1075293194@qq.com。过期推荐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静 潘丽鹏 电话:029-33720543
附件:1. 陕西省学校美育工作专家库各学院推荐限额表
2. 陕西省学校美育专家推荐汇总表
3. 陕西省学校美育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