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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陕西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

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根据《关于推荐2020-2024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5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具有教授职称。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推荐条件

1.须为省级专业平台的负责人。具体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或“省级名牌专业”或“省级特色专业”或“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

2.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省级教学改革项目主持人,省级“教学名师”荣誉称号获得者。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陕西省专业共同体建设工作。

(二)组织和开展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四、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我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名额为1人。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委员推荐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标准和程序,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4日(星期四)之前,将《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推荐委员信息表》(一式一份,A3单面打印),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院长签字,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113559579@qq.com。

联 系 人:王静  029-33720476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0-2024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2.2020-2024年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暨专业共同 体建设委员会名单

3.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