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2017〕120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就我校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参赛对象和项目来源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2017年3月6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项目来源
1.学生自主申报的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申报获批2013-2017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二级学院要组织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通过对原有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转化,按照大赛要求积极参赛。
3.往年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但未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项目。
二、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5月25日前)
1.参赛项目数量按照不少于各二级学院在校学生人数的22‰进行报名。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3.各学院可根据项目需要成立跨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三人。
4.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计划书,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5.参加大赛的各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学校将不定期通报各二级学院报名情况。
(二)初赛
初赛由各二级学院于6月2日前完成,并将工作小组名单、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并排序),统一报至化学与化工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杨光
联系电话:33720704
Email:54462122@qq.com
(三)校级复赛
1.时间:6月16日前。
2.复赛组织: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学生处科技处共同主办,化学与化工学院承办。
(四)省级复赛
时间定在(7—9月)。省级复赛候选项目由学校大赛组委会校按照省组委会确定的配额从校赛项目中择优推荐。
三、评审规则
按照学校3月29日下发的《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咸阳师范学院校内赛的通知》附件中的评审规则进行。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四、获奖比例
(一)获奖比例按照各二级学院报名参赛项目的40%予以奖励。按照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奖励项目的20%为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另外20%参加现场答辩评选校级一、二、三等奖。
(二)被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复赛的项目,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的,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三)大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大赛组委会将进行大力扶持,优先落户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并获得创业相关的指导交流、策划传播、训练培训、展位使用、融资推荐等机会。
(四)学校大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初赛组织情况及复赛获奖情况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单位4个。
五、组织机构与任务分工
根据学校3月29日下发的《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咸阳师范学院校内赛的通知》内容,原组织机构不变,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由校团委调整至教务处,承办单位为化学与化工学院,任务分工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落实“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报名和比赛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把动员组织参加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
3.各二级学院要主动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同时要精心挑选指导教师,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为参赛团队做好指导工作,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在全校蔚然成风。
4.校内各相关单位应在场地、器材、设备、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5.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大赛领导小组信息表(附件3)于5月5日前报送至化学与化工学院(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33720704);同时将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54462122@qq.com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数量分配表
2.咸阳师范学院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务分工
3.二级学院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信息表
4.咸阳师范学院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评审资料
教务处 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科技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