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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0】1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0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增本科专业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拟撤销专业

二、申报原则

1. 优先设置急需专业。各二级学院专业申报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优先设置契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接新兴产业当前急需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就业形势好、填补省内空白的急需专业(见附件 1)和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重点支持增设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专业。

3.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全省专业布点多、就业率低、在校人数多的专业已列为省控专业(见附件 2),原则上不再增设。

4.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连续 5 年不招生的

现设专业,须按撤销专业申报。请各二级学院对现有专业进行梳理:超过2年未招生的专业、第一志愿填报率低的专业、不符合当下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老旧专业,本次可申请撤销。

5.各二级学院在申报新专业时,应避免重复设置“过热” 专业。

三、申报数量

1.新增专业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内专业,净增量不超过3个;目录外专业,净增量不超过1个。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3个。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8)原则上每个学院申请新增专业不超过1个.

2.申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依托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

(2)优先推荐获批校级一流专业、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的专业申报。

3.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专业以及撤销专业均需提出申请材料。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拟设置新专业的学院请认真阅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4),对拟申请备案或审批的专业,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拟增设专业进行充分论证,撰写论证报告(提纲见附件5)及申请表。

(1)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6);

(2)申请目录内的控制布点专业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7);

(3)7月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交教学研究科(1号教学楼111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论证报告3份,申请表3份)。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wangjing207629@163.com。

2.新设专业如同时申请设置为师范教学专业,需认真阅读《师范教育专业审核备案流程》(附件8),并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学校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2)专业设置为师范教育类的可行性报告及论证材料。

(3)专业设置申报表。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相关材 料(如专业课任课教师配置一览表,需包含教师姓名、年龄、性 别、职称、学历、毕业学校及专业、拟授课程名称等)。

(6)专业举办条件(专业开办经费、教室、专业实验室及实验开出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学生宿舍等)的 落实情况报告。

(7)其他相关材料。

(8)7月22日前报送上述材料1式3份至教学研究科(1号教学楼111办公室):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wangjing207629@163.com。

4.7月23日,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议。

5.7月24日--7月30日,对校内审议通过的新申报设置专业进行校内公示;

6.7月31日,新专业申报网络填报;

请拟设置新专业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及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联系人:王静          电话:029-33720476

附件:

1. 《2020年急需本科专业名单》;

2. 《2020年省控本科专业名单》;

3.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5. 《新增专业论证报告撰写提纲》;

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7.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8. 《师范教育专业审核备案流程》;

9.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7月15日